为科学有效应对当前国际国内复杂严峻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织密织牢我县疫情防控网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进一步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要求,结合《四川省2021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一版)》和我县实际制定本公告。
一、入(返)竹人员实行分类管控。境外入(返)竹人员必须接受“14+7+7”隔离措施,即在入境口岸首站接受14天集中隔离,入(返)竹后再接受7天居家医学观察措施,居家医学观察期满后进行1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再7天内不参加聚集性活动;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入(返)竹人员,必须接受“14+2”管控措施,即入(返)竹时接受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进行至少2次核酸检测;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直辖市为区)旅居史的入(返)竹人员,必须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法提供的,须立即在首站进行全闭环核酸检测,核酸检测阴性后方可自由流动;无上述旅居史的低风险地区入(返)竹人员,持有效绿色健康码,做好个人防护,可自由通行。倡议减少外出、不聚集,并密切关注自身健康状况,出现咳嗽、发热等疑似症状,应当做好个人防护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
二、所有入(返)竹人员应当在出发前3天联系目的地所在村(社区)进行报备(联系电话见附件),入(返)竹后须第一时间主动向村(社区)工作人员出示健康码、报告个人回竹前行动轨迹,配合做好相关防控工作。
三、广大市民要提高警惕,随时关注官方疫情动态,关注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变化,主动向所在村(社区)、当地党委政府、卫生健康部门报告身边有咳嗽、发烧等疑似症状和返乡人员、外来人员和中高风险地区、境外入(返)竹人员。
四、村卫生室、个体诊所、门诊部、药店不得出售退烧、止咳等药品,不得收治发热、咳嗽、咳痰、气短等症状患者;如有上述症状患者到村卫生室、个体诊所、门诊部等就诊,就诊机构应立即采取留观措施并做好登记,1小时内向乡镇(中心)卫生院报告,立即组织将患者就近转运至设有发热门诊、发热诊室或发热哨点的医疗卫生机构。
五、春节期间,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带头在竹过节,非必要不出行,离竹必须向所在单位报告并经同意。广大市民和外来在竹人员留在本地过节,在外就业、求学等人员提倡就地过节,减少人员异地流动。
六、严控人员密集聚集型活动。严控体育赛事、展览展销、非营业性演出,严控大型会议活动数量及规模,尽量召开线上或视频会议,原则上不召开、不举办、不组织线下大规模会议、培训、团拜、慰问、联欢,50人以上的由组织(或承办)单位制定疫情防控方案,承担防疫主体责任。严控庙会、灯会、庆典等群众性活动,确需举办的,须报经县疫情应急指挥部同意。景点景区、剧院影院、娱乐场所等人员聚集场所按75%最大承载量或核定人数控制流量。家庭私人聚会不超过10人,不去小茶馆、麻将馆、网吧、KTV等人员密集场所。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其他酒席不办,不串门拜年。
七、出入各类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须戴口罩、测体温、出示健康码、保持一米线等,对不遵守的人员,可以拒绝提供服务,各类场所业主要按照防控指南,做好防控措施。
八、自觉做到“戴口罩、常通风、勤洗手、一米线、不聚集、用公筷”等个人卫生习惯,不随意丢弃废弃口罩。以家庭为单位,合理储备一定数量的防护物资,如:口罩、酒精、84消毒液等常用防护物资,并分类存放。倡议广大市民减少进口冷链食品接触,如确需购买应到正规渠道购买。不从中高风险地区和境外网购、海淘物品,接收快递包裹或在家清洗冷冻食品时应戴上一次性手套,打开货物前要对其进行消毒。出现咳嗽、发热等疑似症状时不私自购药,要做好个人防护,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医。
九、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导致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当事人或相关单位责任。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大竹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入(返)竹人员报备联系电话一览表
大竹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1年1月16日
附件
大竹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入(返)竹人员报备联系电话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