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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3人返川后违规聚餐外出,造成疫情传播,立案侦查!
发布时间:2022-04-11 浏览次数: 来源:大竹发布 字体:[ 放大 缩小 ] [我要打印] [关闭本页]

4月9日,四川乐山市犍为县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黄某某等三人从外地返回后,未遵守疫情防控规定,造成疫情传播的严重危险,其行为已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警方已对三人依法立案侦查。

3月30日,犍为县黄某某(女,42岁)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无症状感染者。
  经调查,3月27日,黄某某与莫某某(男,42岁)、余某某(男,42岁)从上海经成都回犍为后,未遵守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违规组织聚集聚餐,多次外出购物,造成疫情传播的严重危险,影响恶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之规定,莫某某、黄某某、余某某的行为已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现犍为县公安局已对三人依法立案侦查。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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